关于举办安徽省第三届葫芦丝巴乌器乐
大赛通知
为振兴我国民族音乐事业,弘扬葫芦丝巴乌演奏艺术,培养和挖掘高水平的葫芦丝巴乌艺术人才,进一步推动我省葫芦丝巴乌艺术事业的普及和发展,由安徽省民族管弦乐学会主办,安徽省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承办的安徽省第三届葫芦丝巴乌器乐大赛,将于2012年10月1日-10月4日在安徽省合肥市举办。
一、参赛条件:
凡我省的葫芦丝、巴乌演奏艺术的广大爱好者,不分性别、年龄大小,都可以分组参加此项比赛。
二、参赛组别:
本次大赛将分儿童甲组、儿童乙组、少年甲组、少年乙组、青年组、中年组、老年组、特色组、巴乌组九个组别:
儿童甲组:8周岁以下(含8周岁)(2004年10月1日后出生)
儿童乙组:9岁-10周岁(2002年10月1日后-2004年9月30日前出生)
少年甲组:11岁-13周岁(1998年10月1日后-2002年9月30日前出生)
少年乙组:14岁-17周岁(1995年10月1日后-1998年9月30日前出生)
青 年 组:18岁-35周岁(1977年10月1日后-1995年9月30日前出生)
中 年 组:36岁-55周岁(1957年10月1日后-1977年9月30日前出生)
老 年 组:56岁以上 (1957年9月30日前出生)
特 色 组:以重奏、合奏等组合的形式参加
巴 乌 组:选手年龄段同上
三、报名及手续:
凡是我省愿意参加比赛的选手均可报名,也可由各地组织集体报名。
报名地点:安徽省民族管弦乐学会办公室 (合肥市包河区万达广场万达中心名宅1-1-802)
联 系 人:巫启林:15955169796
钱 娟:0551-4677325
传 真: 0551-4677325
详细情况和相关下载请登陆徽韵网: www.ahminyue.com
报名手续:1、填写参赛选手报名登记表;2、交3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一份;4、交报名费20元,初赛费100元;5、进入决赛的选手交决赛费150元。集体组的报名费20元,初赛费250元,进入决赛的交决赛费300元。
报名时间:2012年8月25日—2012年9月30日
四、大赛程序:
1、 本次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轮进行。
2、 大赛时间为10月1日——10月4日。
10月1日全天各地选手到合肥报到
报到和比赛地点: 合肥市滁州路合肥职工大学
下午6:00 分组抽签及领取参赛证
3、大赛期间分若干个赛场同时进行初赛:
10月2日:上午: 8:00-11:30 儿童组 ,少年组,巴乌组
下午: 14:00-18:00 少年组,青年组,特色组
晚上机动
10月3日: 上午: 8:00-11:30 中年组,老年组,
中午:公布决赛选手名单并分组抽签。
10月3日: 下午: 14:00-18:00 儿童组和少年组,巴乌组
晚上机动
10月4日:上午: 8:00-11:30 青、中、老年组,特色组
下午彩排; 晚上:颁奖晚会
赛程如有变动请大家及时关注赛场通知,为体现本次大赛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初、决赛均为现场抽签,现场演奏,现场评审的方式进行 。
五、参赛曲目:
1、初赛:参赛选手自选乐曲一首。原则上要求初赛曲目从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主编的《葫芦丝、巴乌考级曲集》上选择,参赛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不带伴奏。特色组可根据需要自带伴奏。
2、决赛:参赛选手自选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赛相同,否则将取消决赛资格,参赛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不带伴奏。特色组可根据需要自带伴奏。
3、参赛形式:独奏、合奏、重奏等。
4、鼓励用新作品参赛。
六、评委:
初、决赛评委将由大赛组委会邀请我省及我国葫芦丝专家担任。
七、奖项设定:
1、本次大赛按9个参赛组分别设:
金奖若干名,银奖若干名,铜奖若干名,优秀奖若干名。
2、凡获金奖的选手,将颁发金奖证书、奖品。
3、凡获银奖的选手,将颁发银奖证书、奖品。
4、凡获铜奖的选手,将颁发铜奖证书、奖品。
5、凡获优秀奖的选手,将颁发优秀奖证书和纪念品一份。
6、组委会还将给荣获金银铜奖选手的指导教师以及有10名以上学生进入决赛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给介绍推荐出20名以上参
加初赛选手的单位或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奖。
7、未进入决赛的选手不评奖。
八、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表时,一定要注意字迹清楚,工整事故,填写,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2、请各位参赛选手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参赛证,参加初赛、决赛时,要佩带“初赛证,决赛证”。
3、少年、儿童参赛选手须有家长陪同。参赛期间,组委会只保证参赛选手在赛场内的人身安全。参赛选手在赛场以外的人身安全,全由个人自负。请大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及其他活动。
5、参赛期间,参赛选手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和方便选手参赛,参赛选手及其家长的食宿统一安排在指定宾馆。
6、参赛期间,所有参赛选手和家长,都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工作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对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问题如有意见,请找组委会反映。对无理取闹者,组委会有权取消他的参赛资格。
九、备注:
本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大赛的组委会。
安徽省民族管弦乐学会 安徽省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
2012年8月25日
报名表.doc